根据学校《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学院对杜高飞、李曰两位教师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,公司党委对两位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议,均符合申报要求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4月30日—5月4日(5天)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。
联系人:郑鸣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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